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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
2022年3月18日
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
应署真实姓名、
按照相关工作要求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书面反映。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1〕49号)和相关实施办法,陕西省安康市等15个地市作为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督查激励备选地市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、云南省昭通市、四川省凉山州、重庆市彭水县、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2日。
近日,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,作为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督查激励备选地市。贵州省黔西南自治州、工作(学习)单位、现予以公示,湖南省怀化市、江西省赣州市、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。
关于
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
成效明显地方备选名单进行公示的
通知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1〕49号)和相关实施办法,